蔡秀华(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洪流村和石洲村路口安装红绿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代表提出“洪流村与石洲村路口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意见,我局高度重视,及时联合公路事务中心前往洪流村和石洲村路口现场进行勘查。经排查,该路口位于国道236线与县道141线交汇路段,东侧是石洲村,西侧有洪流村、町前村等,上下坡路段、多向平交路口,没有交通信号灯。附近石洲中学在校师生共约三百余人,上放学高峰期师生通过该路口,行人过街需求大,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建议在该路口安装交通信号灯,调控国道236线与多村道出口的交通车流和人流。
由于国道236线主管单位为市公路事务中心,负责该路口路段日常管理养护工作,所在辖区为东涌镇政府。因此,下来我局将提请市政府将该路口交通信号灯建设工作实施单位更改为市公路事务中心,并会同市公路事务中心共同推进该路口交通信号灯安装建设工作。同时,经我局与市公路事务中心协商,该路口交通信号灯建设施工由市公路事务中心跟进,建设过程中市公安局交警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建成后该交通信号灯移交辖区交警部门进行管理。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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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1日